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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侨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廉政责任

2018年07月02日 15:06  

 

县侨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保障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与脱贫攻坚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部署、一起实施,确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廉政守纪,帮扶责任落实。

一是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县侨联派出党组书记任挂联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第一书记,坚持在脱贫攻坚道路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一手抓扶贫、一手抓廉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级扶贫工作纪律。县侨联在“三深入”专项工作中,保证干部职工每月至少4天到村组进行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执行“双签到”制度;每次下乡认真交纳伙食费;遵守廉洁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三是规范管理项目资金,确保发挥帮扶实效。县侨联经过前期的实地考察和充分调研,4月初推动干塘村与老华侨侨南粉种植园负责人唐梓耀签订芭蕉芋种植回收协议,并到鸡飞镇法律服务所办理民事协议见证书。积极到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为干塘村争取到侨务部门的项目资金2万元,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发挥帮扶效益。(邹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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