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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12336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07月04日 18:03  

 

2018年,昌宁县采取“12336”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县2018年脱贫出列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创新一个载体,主动担当作为。4月份开始,以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保脱贫”专项行动为载体,统领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组织115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13乡镇、124个村(社区),走访1500余名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0余件,发现问题线索8件,办结1件,正在办理7件。

探索两项督查,精准履职发力。探索开展脱贫攻坚月督查评价和周暗访两项督查,每月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周对13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一次暗访。至目前,开展月督查评价3次、暗访2次,下发通报3期,约谈党政主要领导41名,发现问题和不足13个、问题线索3件。

用好三个平台,提升监督实效。依托“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平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和“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重点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回应群众期盼。至目前,制发《工作交办通知书》91期,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6个;受理群众诉求2897件,办结2897件,群众满意率97.21%。

强化三项措施,压实肩上责任。采取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强化宏观指导,明确全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约谈提醒,严明“廉洁扶贫”纪律三项措施,帮助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压实肩上的责任。1至6月,约谈乡镇纪委书记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名。

建立六项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实施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问题线索发现、通报曝光、统筹推进六项制度,夯实专项治理工作基础。1至6月,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6件,处置问题线索15件,立案1件,问责3件,失实了结5件,正在办理6件;给予全县通报5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0人。其中,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11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73.3%。同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0件。(洪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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