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一线,十三届昌宁县委在第六轮巡察中聚焦村监委作用发挥, 切实增强巡察实效性。
村级自查,找准问题。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自6月21日启动以来,始终将村监委作用发挥情况作为本轮巡察的重点。在各巡察组与被巡察村(社区)党总支见面沟通会上明确各总支要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昌宁县《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对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制度建设、履职尽责、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查找,并将自查情况报各巡察组。
把握重点,严格巡察。一是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着力发现村监委在处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的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着力发现村监委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着力发现村监委在督促“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截止目前,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共发现村监委作用发挥方面问题10个。
总结经验,巡改并举。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各村监委在制度建设、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被巡察村(社区)党总支和村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即知即改,要求各村监委积极履职,加强监督,要求各乡(镇)纪委强化培训,促进村监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李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