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限时应重点注意的事项是什么?”“监察调查可以使用哪些措施?”“办理政务处分时应当注意什么?”
为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补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短板,加快法法融合、纪法贯通。5月18日,昌宁县纪委、监委举办监察业务培训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
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解决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业务恐慌等问题。培训内容紧扣深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围绕监察法核心内容、审查调查中纪法如何衔接及纪检监察业务流程等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
“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其实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兵,虽然进入纪检战线已经很多年了,但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后多数时候还是会‘手足无措’,此次培训‘干货’满满,增强了我的业务知识,必将增强我的工作本领和工作水平。”昌宁县纪委干部杨萌对做好下步工作信心满满。
通过参加培训,大家纷纷表示,纪法衔接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重要的是在面对工作时要有方法,面对问题时要有担当,在经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带着问题学、结合实践学、持续用力学,找准自身自责定位,将培训内容融会贯通,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方向不跑偏,工作不落后,执法不违法,执纪不违纪。(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