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沧市纪委市监委消息:经查,2017年5月,临沧市烤烟产业办公室副主任何国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4400元,婚宴过程中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国清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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