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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严格把好“三关” 开展廉政审查1198人次

2018年06月28日 17:59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入口关”。1至5月份开展廉政审查26次,审查集体278个,干部1198人次。

严格把好程序“关”规范审查流程,采取归口管理、分级审核、统一回复的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审查联审机制,通过层层签字审核把关,确保廉政审查工作准确规范。对需要开展廉政审查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分别征求信访室、审查室、案审室、案管室、巡察办等意见建议,由部门负责人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再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给出综合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后给出回复意见。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在进行联审后,由县纪委常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后再进行回复。

严格把好内容“关”。对需要审查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情况,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是否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等情况。

严格把好回复“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面问题,真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对无相关问题反映的人员,按程序给予意见回复;对涉及被问责、立案、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的审查对象,实事求是回复相关情况。对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廉政审查工作取得实效。(昌宁县纪委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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