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昌宁县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派出4个巡察组,于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7月28日对田园镇、卡斯镇、湾甸乡、鸡飞镇等4个乡镇和田园镇新城社区、新华社区,卡斯镇大塘村、兰山社区,湾甸乡下甸村、芒回村,鸡飞镇干塘村、邑等村等8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各村(社区)和乡镇直单位负责人,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乡镇和有关部门办理。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田园镇和新城社区、新华社区
联系电话:18187553381,电子邮箱:18187553381@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1号邮政专用信箱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卡斯镇和大塘村、兰山社区
联系电话:18187553382,电子邮箱:18187553382@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2号邮政专用信箱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湾甸乡和下甸村、芒回村
联系电话:18187553383,电子邮箱:18187553383@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3号邮政专用信箱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鸡飞镇和干塘村、邑等村
联系电话:18187553384,电子邮箱:18187553384@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4号邮政专用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昌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