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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2017年10月26日 17:03  

 

按照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12月9日至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党委进行了首轮巡察。2017年4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昌宁县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教育局党委对照问题、分析研究、找准症结、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经过整改,已取得一定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以严肃负责的精神抓好整改

(一)迅速部署,立改立行。反馈会议以后,教育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监察室、人事股、财务股等股室和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昌宁县教育局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步骤分为研究部署、集中整改、检查总结、巩固提高四个阶段,主要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划分为重点整改、专题整改、同步整改三个类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到人,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始终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动真碰硬抓落实。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复杂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分期分批解决。同时,实行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的跟踪办理整改工作机制,限期内没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水平。 

二、从严从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推进整改

以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干部监督严管年”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相关学校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教育系统20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7项,正在整改3项。 

(一)完成整改17项 

1.关于“没有把党委统揽全局放在首位,过于强调行政首长负责制,班子权责不对等,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二是强化政治学习。坚持每周一开展例会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地落实。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多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善了制度规范、督导落实、检查考核、表彰通报等机制,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确保权责对等,确保“一岗双责”执行到位。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多以行政班子会代替党委班子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谈话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及时召开党委及行政班子会,研究制定了《昌宁县教育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从严落实“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凡涉及需经党委班子会及行政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按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

3.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股室间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先后修订完善了股室岗位职能职责,制定出台《昌宁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规范要求》《昌宁县教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党政办、人事股、督导室工作人员,从严落实依法治教、以职定责,按责办事,杜绝了工作落实在“少数人”,随意性、盲目性较大的问题,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4.关于“党委对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指导整改不力,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所属党组织比学赶超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挂钩联系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分别制定了党委和党支部整顿方案,制定了17项整顿措施,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确保在10月底全面整改完成。二是全面开展党性教育。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党性教育方面的学习,中心组学习延伸到学校班子成员,实现学习常态化、学风严谨、内容丰富。三是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制定了《开展“规范型特色型优质型”三个层级提升式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昌宁县中小学校基层党建工作通报制度》《昌宁县中小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制度》《昌宁县中小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季度调研和集中研讨制度》《昌宁县中小学校党的组织生活备案督查制度》《昌宁县中小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约谈制度》六个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规范,推进全系统党建工作。四是从严压实管党责任。严格对各学校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制定了教育局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与10所局直学校签订了党建责任书、35所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7年1月16日,局党委召开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认真听取了局党委委员和6个党总支部书记、5个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2017年1月至7月,先后深入各学校检查指导党建工作21次。

5.关于“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师德师风不严不实,教师赌博、酗酒、体罚学生、从事营利性活动、参与民间借贷、生活作风不检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制订出台了《昌宁县教育局关于重申假缺管理及严格执行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昌教电〔2017〕6号),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病假、事假工资待遇。二是严格执行政策。通过梳理汇总,全县3349名教职工中病假超过6个月的有5人(其中工伤1人),4人已按规定扣减了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病假不满6个月的,按规定扣减了乡镇岗位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目前全县仍有4人因患重大疾病,正在请假治疗。不存在单位吃空饷、个人吃空饷和超职超编用人的情况。三是加强教师管理。制订了《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2017年师德师风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教发〔2017〕47号)和《昌宁县教育局转发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教电〔2017〕34号),从严从实加大师德师风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健全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突出,校长遴选没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干部培训。完善了教育系统领导学法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先后组织2次学校领导班子培训,3次股室负责人集中培训、2次党组织负责人培训。二是严格廉政审查。按照“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昌宁县中小学校长遴选办法》,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干部调动、调配手续,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的问题。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违纪违法案件呈高发态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廉政责任。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与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和校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5份,党委书记、局长、局纪委书记与学校一级班子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55人次,与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学校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8人次。对2名学校领导开展诫勉谈话,约谈1名局机关干部。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始终坚持对违纪违规人员做到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通报,遏制了违纪违法案件高发态势。2017年以来,先后对局机关3名工作人员上班迟到进行通报批评。“两会”、春节及寒假期间不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的14所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016年发生的4名违纪违规教师进行立案审查,撤销了2名副校长职务,撤销1名局机关股室负责人的职务。

8.关于“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报告处理不力,整改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每月梳理一次“四种形态”和“五个清单”,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通报。截至2017年7月,教育局共收到信访件11件,其中县委第三巡察组交办2件,县纪委信访室交办4件,市教育局交办1件,信访平台转办2件,教育局直接受理3件。11件信访件中反映学校管理不规范的3件,反映廉洁纪律的5件,反映师德师风的1件,反映施工人员拿不到工程款和退休教师不及时退还工资的2件。局纪委已发出函询通知8份,收到情况说明7份,完成了6件信访件初核工作。

9.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主责主业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人员。完成了局纪委班子换届,选举产生纪委书记1名,纪委委员2名(监察室主任和监管中心主任),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名;在每所法人学校配备了1名纪检监察联络员。二是完善制度。配合县纪委完成了谈话室建设,完善了教育局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工作制度和流程,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三是从严监督。2017年以来,抓住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节假日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明察暗访、治理“小金库”专项检查、局机关的工作纪律和学校走读情况督查。

10.关于“资金监管不严,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建立了中小学校内控制度,防止学校内部权力滥用。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财务监管平台和营养餐食堂账务监管平台对学校经费进行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财务管理。2017年4月6日至10日,对漭水中心完小、湾甸中心完小、思源实验学校、昌宁三中、县幼儿园、更戛中学6所学校的食堂、营养餐账务管理实行会计电算化建账和培训工作,2017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对35所法人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成了县职业技术学校、思源实验学校、昌三中、珠街中心完小、漭水中学、湾岗九年制学校等10所学校2016年的经费使用管理内部审计。三是从严执纪问责。2017年以来,先后开展专项检查1次,内部审计了10所学校,明察暗访3次,对5所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年内为湾岗九年制学校、大田坝中学、水平中学等7所学校定岗招录财务人员7名,截止2017年共为20所学校各配备了1名专业财务人员,增强学校财务管理力量。

11.关于“校建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机构。成立了分管项目的副局长任组长,校建办所有工作人员,项目学校校长、基建副校长为成员的工程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建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积极配合县住建局质监站,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排查,认真落实抽巡查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二是抓监管。实行了工程进度周报告、施工倒排工期制度,按进度施工,项目学校认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召开项目经理和工程监理会议,强调到岗履职情况,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建台账。健全了工程施工日志管理办法,完善了项目周报告记录,规范了工程资料。

12.关于“党务、政务、校务、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了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出台了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上级规定,适时公开。党政办、校建办、财务股、学生资助中心、人事股等股室和各中小学校均按规定公开了党务、政务、校务和财务。目前,局机关和中小学校设立了公示栏,公开2017年1至7月的工作情况。

13.关于“学校支付网络费减免教师电话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县教育局与昌宁县电信公司对接,对全县35所法人学校网络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规范教育系统网络费和邮电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全面整治。对存在用网络费减免教师电话费的学校进行整顿,责令停止并取消,所有教师的手机终端通讯及数据使用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网络使用费按省电信公司管控基准价执行。

14.关于“学校食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聘从业人员。按100:1标准配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所有招聘人员严格按先体检后培训再上岗的要求进行聘用,实行一年一招聘。二是确定从业人员工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按《昌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的补充意见》(昌教发〔2016〕181号)执行,不再纳入食堂成本核算。三是规范大宗食品采购。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一律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堂财务收支等实行一月一公开,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四是严格营养餐管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各级政策规定,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职校食堂承包商不缴水电费的问题,教育局已责成职校按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15.关于“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教育局联合县人社局对昌宁职校建设项目工程量进行督查核实,组织了昌宁职校、华屹公司、新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和预结算部门对工程进行核实结算,初步结算价为4045451.65元。按工作进度,责令施工方拨付了70%的农民工工资,共计465493.40元。下步,将进一步落实投资问题,解决农民工剩余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

16.关于“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学校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办主任是学校安全具体责任人,将教职工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2017年3月至6月,教育局针对学校安全特点,先后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汛期安全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接受了全市县际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全省州市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逐步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监管机制。三是建立责任联动机制。修改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教职工安全岗位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制发了《昌宁县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昌政办发〔2017〕51号),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防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7.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制度轻管理,局机关长期顶岗人员多、时间长,长期请病假人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创建5个党建示范点,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转发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工作人员文件的通知》(昌组通〔2017〕38号)要求,选派到教育局机关顶岗学习的30名工作人员已清退回原单位。

(二)正在整改3项 

1.关于“县幼儿园改革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机构,压实责任。成立了解决县幼儿园改革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做到压实责任,落实任务。二是深入调研,全面推进。就兴宁幼儿园独立办园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注销兴宁幼儿园的民办教育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的问题正在结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推进。幼儿园建设奖励资金,将于近期完成兑现。段开林、赵裕德两户长期非法占用兴宁幼儿园的土地问题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2.关于“学校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采购工作。严格按规划做好“全面改薄”信息化产品购置工作,2017年改薄项目信息化产品已经全部到校,2014-2016年信息化产品结余资金采购计划已上报,2018年规划已确定。2017年“全面改薄”信息化产品备案表、采购计划表、设备到校验收表等台账已完成。二是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完成全县信息化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及需求报告,制定了《昌宁智慧教育项目工作方案》(草案)和《昌宁智慧教育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积极洽谈投资企业。

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乡(村)学校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规划。坚持“够用实用、经济安全、适度超前”原则,以“建一校成一校,达标一校”为总要求抓好学校规划。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乡(村)学校规划率达100%。二是抓开工。64所建档立卡贫困乡中小学及幼儿园已完成地形测绘、地质勘查等项目前期工作,21个项目正进行施工图设计,4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5个校安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新建项目完成地形测绘、地质勘查等项目前期工作,正进行施工图设计;7个加固改造项目已完成。三是抓协调。通过与市建投公司、县扶贫办、佳阳公司及项目所在乡镇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征地费用。就设计方案、施工图提交滞后的问题,项目学校已全力配合,项目办全力参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三、巩固深化,以持续发力的方式强化整改

(一)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事事能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协调调度,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完善的整改项目,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着力建章立制,做到人人讲规矩。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在制度建设上着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三)强化督促检查,做到时时有监督。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切实加强对基层学校的督促检查,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和存在的矛盾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督则必办,办则必果,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挺纪在前,营造昌宁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5-7130786;邮政信箱:昌宁县教育局信箱; 

电子邮箱:cnxjyjbgs@126.com;邮 编:678100。

中共昌宁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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