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昌宁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派出6个巡察组,于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11日对县地震局和县残联、县委史志委和县总工会、县委老干局和县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和县妇联、县民政局和县工商联开展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专用信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地震局和县残联
联系电话:18187553381,电子邮箱:18187553381@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1号邮政专用信箱。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委史志委和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18187553382,电子邮箱:18187553382@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2号邮政专用信箱。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委老干局和县文联
联系电话:18187553383,电子邮箱:18187553383@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3号邮政专用信箱。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8187553384,电子邮箱:18187553384@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4号邮政专用信箱。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团县委和县妇联
联系电话:18187553385,电子邮箱:18187553385@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5号邮政专用信箱。
六、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民政局和县工商联
联系电话:18187585475,电子邮箱:18187585475@189.cn
通信地址:昌宁县6号邮政专用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昌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